2007/10/7

那一些,那一些啊















該怎麼說呢。

有的時候,作為一個讀者,會好想好想讀到一部很棒的小說。像是CITY,像是最美的時刻,像是夢十夜。或者鬥陣俱樂部,我城,公主徹夜未眠。或者守門員的焦慮,明智的孩子,女情人們。之類,之類。讀得愈來愈多,卻覺得愈來愈餓。好像藥,癮頭大,無可自拔。但忽然清醒,便覺得膩。

文字很容易說得淺白,於是許多人會寫著翻來反去的故事,讓人讀了昏頭轉向。但文字也很容易隱瞞,容易掩飾,容易呈現出寫者的意圖;影像何嘗不如此呢,只是影像更多不被覺察的細節,不必被清楚說明便被溫厚地包覆著。影像容易被曲解,但曲解的是事件,而非影像本身。

我開始讀文字比讀圖像早,先讀注音版的唐詩三百首(我媽迷信的教育方式)才開始看漫畫而且過於注重對白,但我仍衷心喜愛閱讀影像書,葉錦添的流白,溫德斯的一次,都讓我非常著迷。我更願意如此相信:影像本身並沒有解釋和目的,它所選擇的(畫面主題)和除去的(不在畫面裡的),便是它敘述的方式。如此,它便完成了它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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